中 国 物 资 储 运 协 会
中储协字﹝2018﹞1号
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中国物资储运协会
第五届六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根据民政部要求和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五届六次理事会议,审议中国物资储运协会收取会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
收取会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
一、宣传、贯彻国家相关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
二、参与储运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体制法规的研究,向政府和部门提出建议。
三、挖掘行业内部专业人才潜力,推广先进的流通技术、交流先进的管理经验。
四、积极组织会员单位之间,会员企业与其它行业企业的横向联合,发挥纽带桥梁作用。
五、组织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业论坛。
各理事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对基本服务项目内容若无异议可不反馈意见;若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反馈。
我会将根据各理事单位意见,决定收取会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最终公示内容。
中国物资储运协会
2018年3月12日
(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