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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昭会长在大商所解析电子仓单要素及标准
来源: | 作者:pro260dba | 发布时间: 2024-05-20 | 178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3月25日,我协会李勇昭会长应邀参加大连商品交易所2024商品三部交割业务工作会议,并发表《仓单及其要素解析》的演讲。
李勇昭在演讲中对业界认识上存在模糊的问题进行了解析。提出仓单源于仓储保管业务,现实中纸质仓单不实用,电子仓单更具使用价值;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来自于交易,需要用商流、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形成的证据链来证明,仓单是用来证明“货权”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新时代背景下,大宗商品的贸易仍不可或缺,但发展趋势正呈现巨大变化,一是去中间化趋势,二是平台化趋势;在我国使用仓单这个概念只能依据中国法律,因此仓单只能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而不能定义为“货权凭证”;大宗商品现货流通最宜于在集成商流服务、物流服务、资金流服务、发票流服务的生态环境下进行,有担当的单位应致力于牵头打造基于共识和统一标准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而期交所联合现货流通企业更具有这方面的优势;期货业界交易的是“远期合约”而不是“标准仓单”,期货交易和期货交割是基于特定规则的贸易及物流,更为复杂的现货交易及物流只有建立标准,规范运行才更宜于开展期现结合业务……
在提出这些观点的同时,李勇昭也讲解了蕴含其中的法律基础和商业逻辑。
在新时代背景下,大宗商品行业面临着不得不解决的新问题,也有着利于优化升级的大机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作为大宗商品领域的行业组织者,需要对电子仓单、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期现结合业务等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梳理,引导行业达成共识,并积极促进大宗商品行业拿来主义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升级业务模式。为此将积极参与制定新标准,研发新模式,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式做降低全社会的物流运行成本,降低全行业的交易成本的工作,促进行业的规范运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