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 健全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体系。 
  1.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承担部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管理及促进应用服务职能的机构,加强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对外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统筹。完善地方交通运输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职能,强化数据资产管理,确保部省、省际间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有效运行。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有关要求,制定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制度,厘清各单位各部门数据管理、维护及共享交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数据资源共享交换范围和工作程序,推动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3.研究建立目录体系。以行业协同性、综合性业务需求为重点,梳理行业数据资源,制定行业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标准,按照行业内“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研究制定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合理界定数据资源权属,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定期更新发布机制。 
  4.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立项、验收等环节,加强对数据资源建设和开放共享方案的审核。研究建立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考评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信息化投入的重要参考,加强对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效能的激励和约束。 
  (二) 完善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技术体系。 
  5.加强开放共享标准规范建设。研究完善行业信息数据标准体系,加快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则、信息平台互联共享、空间信息应用共享交换等基础性数据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 
  6.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研究制定行业数据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建设指南,推动行业数据资源目录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存量数据资源著录工作,实现基于目录的数据资产管理,确保行业数据资源底数清、情况明。 
  7.完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部省两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建立各业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主干通道,形成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并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行业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8.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各级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并接入国家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促进行业公共数据对外开放,支持大数据产品及增值服务的社会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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