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

经过规范和引导,形成了相对方便、服务完善的高速公路服务体系,方便了驾乘人员生活、工作、安全的需求。


关于我国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部门和时间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14/11/18,发改运行[2014]2613号


主要内容

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共享、积极推动信用记录应用、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加强物流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十余项措施。


目标


建立、健全物流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物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物流业加快转型升级;对于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成效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打通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信用中国等国家信用平台投入使用;以林安物流、路歌电商物流平台等为代表的物流产业链从业者也将物流链条从业者的诚信进行记录、形成信用大数据,为行业从业者提供信用数据查询。


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发布部门和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2014/11/28,国办发〔2014〕55号


主要内容

要求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营管理者及货物托运人的处罚,研究推动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目标

加快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设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研究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记分制度,积极推广重点货运源头运政人员巡查和派驻制度,坚决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制定并落实治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货运源头、车辆生产或改装源头和监管源头相关单位、部门及企业的责任。


成效

GB1589-2016的出台,确定了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新的治超管理规定,也实现了一超四罚,从源头来控制超限超载的产生。

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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