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在哈长、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长株潭、成渝、郑汴洛等主要城市群,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构建高效运行的城市群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干支衔接的大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强化城际间网络甩挂、城区内集中(共同)配送节点建设,推广应用节能环保配送车型,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措施,建立以需求量调查为基础的配送运力投放机制,支持城市配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强化通道运行协同管理。
提升通道运行协同治理能力。加强铁路系统内部统筹协调,提升跨路局车辆组织和线路调度效率。大力推进公路领域联合执法,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加快健全大件运输跨省超限运输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综合协调和互联互认。
健全港航、海事管理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涉水部门综合(联动)执法。理顺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建立上下游枢纽通航联合调度机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通道通行管控政策。积极推进大宗货物优先选开直达和双向循环直达班列,对高附加值快捷货物采用灵活编组。研究开行全天候动车组快件班列。针对东部沿海地区货运作业密集区域,探索在部分通道采取货运专用车道或专用道路等管理措施,提高既有通道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货流高低峰规律性较强的通道路段,研究和探索开设潮汐式客货分流车道,有序增加特定时段货车通行能力。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通道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提升通道标准化水平。推动建立由物流单元、运载单元、运输工具、转运装备组成的运输装备标准体系,提高通道运输装备的匹配性、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研究制定并推广中置轴挂车、汽车列车、侧帘厢式半挂车等车型及相关配套标准。提高标准化托盘在通道重点企业中的普及率及循环共用。
推进车辆外廓尺寸标准与标准托盘相衔接。研究出台多式联运电子单证、铁路货票等物流单证类标准及多式联运规则,完善各运输方式信息共享标准和机制。推进完善内陆集装箱、交换箱体、公铁两用挂车、公铁滚装运输专用载运工具、高铁快递等新型装备的技术标准。推进多式联运设施与装卸接驳平台设计标准建设,推进不同运输方式设施、设备无缝衔接。(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邮政局、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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