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推动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快递企业,加强农村地区末端网络建设,优化农村网络组织运行体系,创建服务农村电商的知名品牌,完善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模式,强化科技和信息应用支撑,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等六大方面提出20项指导意见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以下为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快递企业:


邮政业是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主渠道,具有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展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邮政业供给有效性和适应性,转变邮政业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地区末端网络建设

1.加快实现村村直接通邮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符合客观现实条件、具备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制定建制村直接通邮统一标准。建立建制村通邮情况台帐,确定各地区直接通邮的具体方式、标准和进度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争取地方支持,逐步实现频次稳定、安全便捷、邮件投递到村的邮政服务。


2.补齐农村地区快递短板


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在乡镇直接设立快递网点。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员工返乡设点。引导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合作,或多家快递企业之间合作,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建立合作网点。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快递服务众包众筹模式,规范引导农村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农村线下服务点从事快递服务,完善农村末端快递服务网络。


3.促进农村邮政快递合作


完善农村地区邮政快递合作模式,支持邮政企业为快递企业代理投递农村地区快件,鼓励邮政企业将农村邮政网点建设成平台开放的“快递超市”。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合作承接农村电商的物流项目。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电商业务量较大的地区互相开放自提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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