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按月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并提出资金金额,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预算和拨付资金,并将预算安排情况和执行结果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五)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两新”政策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由货车所有人所在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地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另行制定。
附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