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专业委员会
行业标准
专家团队
活动与展会
指数参考
欢迎入会
中国储运杂志
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
标准化政策
>>
商务部关于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
商务部
|
作者:
pro260dba
|
发布时间:
2016-03-21
|
17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主要目标。提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组织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完善规范的服务机制,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重点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在资金、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困难,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生存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
扶持培育一批经营模式新、市场接受度高、发展前景好的区域性连锁经营企业。帮助更多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和投资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加快发展自愿连锁,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批发企业及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联合采购、共同配送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物流信息平台等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质优价适的物流配送等相关服务。加快推动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发展“网订店取”等新型末端配送模式。
引导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辟专门通道,制订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网络销售提供便利。鼓励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互联网社区、媒体和即时通讯工具发展网络营销,增强市场拓展能力。
(二)发展新型营销渠道,提升中小企业品牌化水平。
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商务主管部门主办或引导支持的展会,帮助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和促销活动,拓宽营销渠道。鼓励和引导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商贸功能区等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完善服务功能,更好地吸引并带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
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创建知名商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发掘、培育、宣传一批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品牌,组织开展品牌展示、集中宣传等活动,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推广。支持老字号企业应用现代技术传承发展传统技艺,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优秀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
通过举办地方名特优商品大集等方式,帮助品牌企业与大型流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品牌产销链条。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法律维权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设立常驻点、投诉点,营造商家安心、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健全标准信用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
深入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紧密围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和现实需求,区别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通过行业倡导、媒体宣传、示范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应用标准,实现规范化发展。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查看全文 »
上一篇:
关于印发《物流标准化......
下一篇:
关于推荐中国物资储运......
协会动态
行业前沿
协会动态
会员动态
政策法规
访谈精选
协会报告
中储协会推荐诚信示范仓
推荐物流设备商
品牌推荐
钢铁品牌认证企业
金属材料流通企业
大件运输总承包甲级企业
货运平台
行业荣誉
行业竞赛与文体活动
“爱我储运 爱我中华” 作品选登
“中储杯”乒乓球赛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