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电商物流绿色循环工程。

  鼓励电商物流快递企业利用配送渠道,回收利用废弃包装物。开展电商物流业包装标准化和分类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率。推广使用新型电商物流包装技术和材料,促进包装减量化和可循环使用,以及包装废弃物易降解和无害化。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环保公益宣传,树立理性包装和绿色包装理念。

  (七)电商物流跨境工程。

  推进跨境电商物流便利化。为电商物流企业的国际化和海外并购,提供法务、商务和税务方面的信息支持,推进海外并购审批、外汇便利化等。将跨境电子商务的订单、支付、物流、质量安全等信息集成为综合通关数据,进行汇总申报,推进通关便利化。完善海关、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推动国家间、地区间检验检疫标准互认。鼓励国内邮政设施、邮政国际通道、航空运输资源和铁路运输资源等向电商物流企业开放与共享。

  (八)电商物流创新工程。

  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电商物流领域创新平台或研究机构,着力解决电商物流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鼓励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创新体制与模式,重点开展电商物流机器人、云计算、北斗导航、模块集成、信息采集与管理、数据交换等基础技术的研发;推动电子合同、电子结算、物流跟踪、信息安全、顾客行为分析等技术应用。推动电商物流企业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五、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落实和组织实施。

  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海关、邮政、标准化等主管部门要在国家现代物流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下,加强协调配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地方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电商物流发展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对本地电商物流发展的指导,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相关协会、商会、联盟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在行业自律、产业研究、标准宣贯、统计监测、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打破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禁止滥用行政权力和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简化电商物流企业行政审批和营业网点审批(备案)手续。建立与电商物流企业网络化布局与一体化经营相适应的企业工商登记制度。完善电子发票制度,推广电子发票在各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衔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形成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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