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城市重大物流设施布局建设,突出基础条件创新。试点城市要积极发挥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在引导和支持城市物流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围绕自身物流发展战略需要,科学设计和不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及功能,创新重大物流设施建设模式,探索提高城市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的有效办法,夯实城市物流创新发展基础。

  (四)推动专业物流领域发展,突出运行模式创新。试点城市要紧扣物流实际运行,围绕自身在发展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物流领域,例如多式联运、工业品物流、城市配送、冷链物流、农产品物流等,加大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管理政策设计,引导和促进专业物流领域获得创新突破发展,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实际运行创新成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五)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突出协作创新。试点城市要注重发挥城市带动功能,以建立现代化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为目标,探索区域物流分工协作发展模式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区域物流基础设施、信息等的互联互通和功能共享,促进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

  (六)培育物流企业发展,突出发展动力创新。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针对现代物流企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应用互联网思维等开展供应链管理、优化物流资源配置等新特点和新需求,创新管理手段,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进行经营和服务创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培育创新动力。

  三、加强工作组织

  试点城市所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作为试点工作的主体,要在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通知明确的若干创新方向,按照附后的创新任务分工安排,深入开展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城市相关工作单位切实完成好试点任务。我委将加强对创新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推动、政策协调和评估总结,统筹协调试点中遇到的跨区域、跨部门问题,加强经验交流和总结,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在研究物流行业政策的工作中,我委将注重甄选吸纳具有共性的创新政策,进一步推动全行业发展。

  附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及具体分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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