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司机之家”服务宣传推广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督促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及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上填报并动态更新完善“司机之家”位置信息、服务功能、服务价格等,方便广大货车司机动态获取“司机之家”相关服务信息。要依托“司机之家”小程序,百度、高德等导航地图,以及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加强“司机之家”服务功能、服务价格等的宣传推广,让更多货车司机了解并进入“司机之家”停车休息。对于因疫情原因关停的“司机之家”,要及时公布关停信息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上填报相关信息,关停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行。
五、加强“司机之家”服务跟踪监测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结合近期“司机之家”自查以及暗访调研情况,对功能不实用、定位不准确、服务质量差、投诉举报多的“司机之家”进行限期整改,并对关门歇业、服务功能缺失的“司机之家”进行清理。要持续加强对“司机之家”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明察暗访、12328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提升“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
六、做好“司机之家”专项补助发放
中华全国总工会拟为2020年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发放一次性专项补助,用于“司机之家”购置服务设施设备、公益物品及工会活动费用开支。各省级总工会应在联合跟踪监测的基础上,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补助发放标准和范围,组织填报《“司机之家”经费专项补助申领表》(电子版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司机之家”专栏下载),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中华全国总工会。
七、加快“司机之家”建设验收工作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要组织行业专家对2022年加油站、物流园区、服务区型“司机之家”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评验收,验收结果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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