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农村物流发展环境

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提升农村物流发展软实力,是建设现代农村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推进建立县(区、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邮政、商务、农业农村、供销、财税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用地、税收、投融资、财政补贴等实际问题,统筹利用好各项政策措施,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形成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的政策合力。各有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跟踪指导,对农村物流发展给予政策倾斜。

五、推进互学互鉴,进一步深化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培育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学习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项目的经验做法(见附件2),对标对表,积极借鉴既有品牌项目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找准差距不足,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村物流服务品质;要加强对已入选部前两批服务品牌的跟踪指导,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本区域农村物流整体发展水平。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基础扎实、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原则,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59号)要求,指导相关县(区、市)做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部。

联系电话:010-65293432,电子邮箱:wuwei@mot.gov.cn。

附件:1.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

2.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典型经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邮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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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docx

  2. 附件: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典型经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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