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
1.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推动铁路场站设立海运箱还箱点,提供内陆箱管服务,促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加快铁路境外还箱点和回程运输组织体系建设,推动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铁路箱下水运输。试点推动建立35吨宽体箱为载体的内贸铁水联运体系。鼓励铁路与船公司建立箱使协作机制,推动集装箱循环共用、联合调拨。加快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专业化租赁市场。
2.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健全完善集装箱相关多式联运货物积载等标准,加快集装箱站场智能化建设改造,优化集装箱交接环节掏箱检查等作业流程。推进射频识别、二维码、卫星定位等集装箱全程在线跟踪技术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集装箱运输数据平台,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智能化跟踪管理。
3.提升“一箱到底”服务能力。结合货源地、主要物流通道分布,加快完善全国集装箱场站布局,健全集装箱中转转运网络。完善提箱、还箱、验箱、洗箱、修箱等服务规则,延伸一体化服务链条,提升集装箱场站运营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箱到底”用箱服务。
(五)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
1.鼓励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研究多式联运经营人标准,明确多式联运提单签发主体的条件。鼓励和支持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具备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发展“一单制”“一箱制”,支持企业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推进铁路、水路、航空和大型道路运输企业等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探索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开展多式联运业务,提高全程组织和服务能力。
2.引导多式联运相关企业加强协同协作。鼓励推动多式联运经营人,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以及货运代理和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各方互认互信的多式联运业务组织流程、运输安全管理等制度标准。鼓励建立区块链提单的技术支撑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加强多式联运企业间信息互通、业务协同、资源共享。
(六)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
1.健全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健全多式联运单证格式、服务要求、业务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技术标准,加快修订多式联运运单、电子运单等标准,推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多式联运单证标准研究,统筹做好与国际标准的对接,逐步完善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体系。
2.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衔接。推动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研究制定不同运输方式货类品名、危险货物划分等衔接互认目录清单,建立完善操作规范、支付结算、赔偿责任、赔偿限额等规则体系。推进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和海运的装载要求、操作流程、安全管理等服务规则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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