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立足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在长三角、粤港澳、成渝、江西、湖南、陕西等重点地区,建设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示范验证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创新发展产业生态,打造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要素集聚、网络协作高效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实现通用航空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三)深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

8.扩大航空应急救援示范应用。重点围绕航空灭火、航空救援、公共卫生服务、应急通信/指挥四大领域,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中西部、边疆等重点地区,扩大航空应急救援装备示范应用。创新航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化应用模式,强化实战实训,推动构建有人无人、高低搭配、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航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加快无人机在应急救援领域示范应用。

9.深化航空物流配送示范应用。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在长三角、粤港澳、川渝、内蒙古、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鼓励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形成量大面广的航空物流配送装备体系。支持研究低空物流解决方案,探索智慧物流新模式,推动大型无人机支线物流连线组网,以及城市、乡村、山区、海岛等新兴场景无人机配送大规模应用落地,推动构建航空物流配送网络。

10.加速城市空中交通示范应用。适应未来城市空中交通需要,支持依托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以eVTOL为重点开展应用示范,支持举办相关赛事活动。支持一批SAM装备加快市场应用,鼓励探索构建立体交通低空航线网络,着力培育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

11.拓展新型通用航空消费示范应用。面向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私人飞行和公务航空消费市场,在山西、内蒙古、上海、河南、湖南、海南、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通用航空+”应用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多样化低空旅游产品,推进“通用航空+旅游”应用示范。支持开展飞行体验、航空跳伞等消费飞行活动,大力推广轻型运动飞机、特技飞行器,推进“通用航空+运动”应用示范。

12.促进传统通用航空业务规模化运行。鼓励围绕航空培训、短途运输、农林植保、物探巡检等传统通用航空业务领域,在川渝、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规模化、常态化运行示范。推进短途客运通用航空装备批量交付运营。鼓励拓宽无人机在电力巡线、生态监测、航拍航测、航空物探等场景的商业化应用。

(四)推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13.推动智能高效新型运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5G、卫星互联网等融合应用,支持空天地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智联网技术和标准探索。推进通用航空器北斗标配应用。推动试点地区政府与企业在低空监管服务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建设等方面协同,促进三维高精地图、气象数据、通信导航等公共信息开放。推动构建目视航线网络,支持完善运行规则,健全航空信息资料保障机制,提升飞行服务保障能力。鼓励企业建设智能调度、动态监测、实时情报服务等为一体的飞行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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