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以全球好物为我国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鼓励“丝路电商”伙伴国在我国电商平台设立展销专栏,支持地方举办国别电商主题周、驻华大使直播等特色活动,带动全球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引导电商平台设立外贸优品内销专区、专场等,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五是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打造一批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推广使用智能仓配、无人物流设备,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使用,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指导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加强业务对接和数据共享,开展电商平台原发包装引领行动,加快电商领域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三)“数商兴贸”行动。
一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推动贸易全链条数字化发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等,加快推进电子贸易单据应用和跨境互操作,培育外贸新动能。
二是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方式。组织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平台和卖家出海等专项行动。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提升海外仓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贸易数字化内容。实施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计划,培育一批以数字文化贸易为特色的品牌项目、出海平台,支持文化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数字文化贸易发展。支持电商平台创新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加强远程交付能力,开发海外服务市场。
四是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每年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强化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成果落地。提升重要展览展会数字化水平,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等。
(四)“数商兴产”行动。
一是建强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培育一批深耕垂直产业的B2B平台。依托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特色数智化产业带,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出台数字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数字国际供应链平台,完善平台信用评价、国际物流、支付结算、信息服务、跨境数据流动等供应链综合服务功能。
二是优化数字领域吸引外资环境。继续推动放宽电信等行业准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数字产业。出台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数字领域提出针对性开放举措。提升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度。支持北京、上海、天津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制定重要数据目录等制度规范,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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