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化政策支持
(一)制定配套措施。研究制定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流程、监管要求和部门职责等。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配套操作细则,细化落实举措,规范开展工作。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资金等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加强公路养护机械装备及应急装备更新政策储备。
(三)健全金融保险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提高融资便利度和保险保障水平。
(四)加强创新支撑。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等,聚焦交通运输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新型清洁能源载运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交通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鼓励行业各类绿色交通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绿色交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持续制定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推广应用。
十、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作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落地见效。加强监督考核,将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情况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和铁路、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估体系。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深化企业和公众对于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