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扩大高速公路货运繁忙路段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强化跨区域充换电设施有效衔接,满足中长途运输补能需求。新(改)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重卡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重卡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提升重卡充电车位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重卡换电设施。提升充换电设施利用效率,换电站应同时具备独立充电服务功能,鼓励开放式服务区重卡充换电设施与地方道路共享。统筹推进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和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推动优化重卡补能成本。


(四)推动补能网与电网融合发展。引导电网企业加大配电网对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的接入支持,将重卡充换电用能需求纳入各级电网规划统筹考虑,加快区域配电系统升级扩容。开展新能源重卡绿电就地直充,支持路域范围内新能源就近消纳。推动各地在新能源清洁能源规划布局、项目入库、并网接入等方面给予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支持。引导电动重卡利用谷电降低补能成本,鼓励电动重卡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技术应用。


(五)强化补能设施安全管理。压实补能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设备选型与购置全流程管控,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督促补能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加强建设施工与运营运维质量安全管理。建立补能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机制、换电站站内电池全生命周期追溯制度,加强站内电池实时安全监测与异常联动处置,提升设施可用率及故障处置、应急保障能力,新能源重卡停放、充换电设施建设应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加气、加氢站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加大新能源重卡全场景应用支持力度


(六)加力提振市场消费。继续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行动,优先支持更新为新能源重卡,鼓励地方使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购买使用新能源重卡。鼓励各地放开新能源重卡通行管控。鼓励重卡生产企业立足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加大高性价比、高可靠性新能源重卡产品供给力度。推动车企与物流、能源等运营主体联动开展新型消费场景应用,以标杆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推广。


(七)加快干线运输拓展应用。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快递和物流企业、规模化货运车队等在干线公路运输中率先采用新能源重卡。强化矿山、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清洁运输监管,有序推动大宗货物干线公路运输采用新能源重卡。积极引导集装箱运输、快递快运企业干线公路运输采用新能源重卡。聚焦“疆煤外运”“晋陕蒙煤炭外运”“北粮南运”等运输场景,鼓励跨区域联合打造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零碳公路运输线路。

协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