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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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ro2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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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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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是健全全国骨干流通网络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流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流通节点城市在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科学合理规划全国流通节点城市,有利于推动流通节点城市加速发展,进一步完善流通节点城市网络布局,逐步健全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2.规划是发挥流通节点城市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流通节点城市经济规模和商品流通量较大,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引擎和枢纽。科学合理规划全国流通节点城市,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流通节点城市的发展潜力,充分发挥流通节点城市在引领消费升级、实现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资源节约等方面的作用。 3.规划是促进流通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国内一些相邻城市流通功能定位相似,流通设施缺乏共建共用,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科学合理规划全国流通节点城市,有利于适度整合分散于各城市的流通设施,推动流通节点城市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大型流通设施,引导流通功能衔接、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4.规划是推动流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我国流通企业普遍存在散小弱的情况,信息化程度不高,经营方式粗放。科学合理规划全国流通节点城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有效配置资源;有利于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推动流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流通效率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目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节点城市协同发展,提升节点城市流通功能,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健全全国骨干流通网络,推动完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充分发挥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立足城市流通产业发展现状,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潜力,着力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规划布局全国流通节点城市。 2.区域协调,优化布局。统筹协调东中西部流通节点城市布局,优化区域分布,着力构建联结东西、贯穿南北、畅通高效的流通大通道,完善节点城市的国内流通功能,提升国际流通战略地位,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