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创新机制:创新全国物流标准化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物流标准化工作中顶层设计、服务和监管作用。强化行业组织在物流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行业组织在团体标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提高企业参与各类物流标准制修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在物流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
    协同推进: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分割,注重物流标准化工作中行业间、部门间、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注重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和应用实施中的协同。
    突出重点:根据现代物流市场发展需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注重物流标准之间及与其他产业标准的协调配套,提高物流相关标准的国际化水平,促进物流服务体系高效运转。
    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物流标准分类管理,着力提升物流标准的适用性,强化普及应用,加强实施信息反馈、效果评估和监督管理,创新实施推广模式,着力提高物流标准应用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物流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建成适应物流业发展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衔接配套、科学适用,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互协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有序发展的物流标准体系,物流安全、诚信、绿色以及模式创新、设施设备等关键技术标准有所突破,制定100余项物流标准,满足新常态下物流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2.物流标准化机制更加完善。初步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物流标准化管理机制。物流标准化基础研究、标准制修订、实施推广、评估监督、人才培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物流业科学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3.物流标准水平明显提高。物流标准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显著增强,科学研究与标准研制的结合更加紧密,标准在国际竞争中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4.物流标准实施效果显著增强。物流标准的宣传推广渠道和手段不断拓展,物流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在重点领域开展100个物流标准化试点,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成效显著,在促进物流运行效率提高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物流标准体系。
    科学划分物流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整合精简物流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物流推荐性标准;重点研制物流基础类、涉及安全环保的重大公共利益类、通用性装备与技术类、需要多部门协同的国家标准;优化专业领域内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类行业标准;培育发展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上下游企业相互协调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物流标准间的协调性,提高与其他相关产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衔接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物流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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