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在物流业“降本”中的先行作用。货运领域不合理涉企收费基本消除。公路收费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跨运输方式信息互联应用水平显著提高,无效运输明显减少,运输时间成本有效降低。
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与物流业融合发展的水平。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平台型物流企业等“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兴业态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展50个左右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交通运输在物流链中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有效改善交通运输物流发展环境。物流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车辆运输车等重型载货汽车标准化率达到80%。交通运输物流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冷链运输、城市配送、危险品运输、农村物流、快递等专项领域和重点区域物流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并达到新的水平。
二、完善衔接顺畅的基础网络
(一)进一步完善物流大通道。聚焦物流大通道短板,提升大通道设施网络通行能力。大力拓展干线铁路网覆盖面,加快复线建设和电气化改造,基本贯通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推进繁忙路段扩能改造,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进一步改善物流大通道跨境设施条件。努力形成货畅其流、经济便捷的跨区域物流大通道。
(二)提升交通物流枢纽服务水平。引导全国交通物流枢纽合理布局,推动上海、广州、武汉等一批骨干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优化中心城市及周边物流基础设施布局,重点支持具备多式联运、干支衔接、口岸服务等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和不同运输组织形式间有效衔接、高效转换。有序引导内陆无水港发展。
(三)畅通枢纽节点“微循环”。重点围绕港口、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等枢纽节点,加强集疏运铁路和公路建设,强化重要枢纽节点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等间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打通枢纽节点微循环“最后一公里”梗阻。
三、构建集约高效的服务平台
(四)促进物流相关信息互联应用。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基础,综合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类基础和专用信息,推动建设国家物流大数据中心。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行业数据交换节点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监测能力。推动与日韩、东盟、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先进信息技术应用。
(五)鼓励平台型物流企业和企业联盟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大力发展分享经济,加快资源优化整合。在公路港、快递、冷链运输等领域,引导和支持一批全国统筹布局、线上线下交易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支持龙头骨干物流企业网络化布局,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引导物流市场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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