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融合开放环境。加强政务数据的一体化采集,完善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共享机制。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清单,按照依法保障信息安全、逐步分级开放的原则,推动形成以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制定公共数据开放计划,优先开放信用信息、交通、医疗、地理、文化、养老、教育、环保、旅游、农业、统计、气象等领域的公共数据,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开放数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深化大数据和云计算创新应用
(一)在政府治理方面
1.发展政府决策大数据。建立宏观经济、市场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市场经济行为等各类信息的融合利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权力运行监管平台,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依托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推动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密码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2.发展市场监管大数据。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信用代码库,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依法向社会提供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并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服务和监管模式,在工商登记、统计调查、质量监管、税收征缴、金融监管、生活必需品供应、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创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社会办、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政府)
(二)在城市管理方面
1.发展交通管理大数据。推进交通、规划、公安、气象等跨部门数据融合,充分整合社会数据,通过设计交通仿真模型、模拟真实路况,为制定缓解交通拥堵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吸引社会资源,开展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提供道路出行、交通引导、路侧停车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发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利用物联网自动监测、综合观测等数据,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及决策会商,提高联防联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林业、土地等资源智能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大数据监测评价和分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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