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展社会保障大数据。建立社会保险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大数据服务。建立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核心的民政大数据应用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对民政大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1.发展工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在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制造、通用航空与卫星等领域的应用。建设工业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等全流程云服务。引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开放数据和服务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选择重点行业、典型企业开展工业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应用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发展农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为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等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发展智慧农业,建立面向农业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参与智慧乡村建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3.发展服务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在新一代健康诊疗、金融、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应用,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质量诚信提升和定制服务等。支持征信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征信产品创新,鼓励发展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知识产权大数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推进科学大数据和知识服务大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政府)

  4.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重点突破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可视化、分析挖掘及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一批适应各行业的大数据应用模型,探索下一代互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卫星导航等新技术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融合创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布局,在关键核心领域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文化创意、远程教育、健康服务、互联网金融、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组织实施“祥云工程3.0”,充分发挥首都软件企业技术、人才优势,鼓励软件企业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拓展云服务业务。引导并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与系统集成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大数据产业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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