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三)培养高端专业人才。鼓励市属高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加强对大数据和云计算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发展的环境。积极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团队。引导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加强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加快制度标准建设。积极推动《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完善政务云统筹管理制度、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政企合作制度,制定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制度,为大数据和云计算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研究制定大数据和云计算的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积极争取国家标准验证和应用验证试点,形成与大数据采集汇聚、开放共享、规范使用、创新应用等相配套的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