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重点关注以下七个方面的合作领域: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及互联互通;加强口岸建设和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深化经贸合作;拓展人文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推动地方及边境地区合作。


  以下为全文:


  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三方)以发展传统友好、互利的经贸关系作为三国外交政策的战略方向之一,根据三方二○一五年七月九日在乌法签署的关于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经济联盟以及“草原之路”倡议为目标,以平等、互利、共赢原则为指导,制定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以下简称“经济走廊”)规划纲要如下。

  一、宗旨

  建设经济走廊旨在通过在增加三方贸易量、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过境运输便利化、发展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国和俄罗斯联邦三边合作。

  经济走廊以建设和拓展互利共赢的经济发展空间、发挥三方潜力和优势、促进共同繁荣、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联合竞争力为愿景。

  三方坚信,推动经济走廊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促进各自发展战略对接,并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投资稳步发展、经济政策协作和人文交流奠定坚实基础。

  三方应积极利用国际经济合作平台,为有效实施合作项目创造条件。

  二、合作领域

  规划纲要重点关注以下合作领域:

  (一)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及互联互通。

  共同规划发展三方公路、铁路、航空、港口、口岸等基础设施资源,加强在国际运输通道、边境基础设施和跨境运输组织等方面的合作,形成长效沟通机制,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发展中国和俄罗斯、亚洲和欧洲之间的过境运输。

  ——建设、发展国际陆路交通走廊,实施基础设施共建项目,保障乘客、货物和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流动;

  ——提升三方铁路和公路运输潜力,包括推进既有铁路现代化和新建铁路公路项目;

  ——在跨境运输领域协商制定规则,提供良好的技术和关税条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整体衔接,推进国际联运信息交换,为包括初步信息在内的铁路货运数据预先交换创造条件;

  ——发展三方空中航行服务互联互通,提高安全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和做好空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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