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重点关注以下七个方面的合作领域: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及互联互通;加强口岸建设和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深化经贸合作;拓展人文交流合作;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推动地方及边境地区合作。
三方研究成立投资项目中心的可能性,如经济可行将建设该中心。
六、其他
本规划纲要非国际条约,不产生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根据国际条约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在本规划纲要涉及范围内。
本规划纲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本规划纲要有效期结束前,三方对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三方约定,有效期可延长至下一个五年。
本规划纲要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于塔什干以中、蒙、俄文签署,一式三份,每种文本同等作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