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蒙俄定期国际集装箱运输班列,建设一批交通物流枢纽。

  (二)加强口岸建设和海关、检验检疫监管

  加强三方口岸软、硬件能力建设,推动基础设施翻新和改造,提升口岸公共卫生防控水平,加强信息互换和执法互助。创新完善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及货物监管机制和模式,共同推动提升口岸通行过货能力;

  ——促进换装量、边境火车站货物装卸、铁路口岸吞吐能力平衡增长;

  ——推动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合作;

  ——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加强三方在食品过境贸易方面的监管合作,促进食品过境贸易的便利化;

  ——加强在经认证的经营者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充分交流和分享三方经验及做法。

  ——加强在跨境传染病监测控制,病媒生物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合作。

  (三)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

  加强三方在能源矿产资源、高技术、制造业和农林牧等领域合作,共同打造产能与投资合作集聚区,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形成紧密相连的区域生产网络。

  ——扩大三方之间电信网络,增加互联网流量,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研究提高中转流量的举措;

  ——研究新建输电线和新发电设备的经济技术合理性;

  ——在具体建议形成的情况下,研究过境蒙古国的中俄原油及天然气管道的合理性;

  ——继续推动三方在核能、水电、风电、光伏能源、生物质能源等方面的合作;

  ——强化三方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合作;

  ——依托民用航天基础设施,开展三方卫星应用服务和实现对口部门合作,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四)深化经贸合作。

  发展边境贸易,优化商品贸易结构,扩大服务贸易量;拓展经贸合作领域,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在扩大农产品、能源矿产、建材以及造纸产品、纺织品等贸易规模的同时,稳步提高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品的生产水平;

  ——加强旅游、物流、金融、咨询、广告、文化创意等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技术诀窍外包,开展软件研发、数据维护等领域合作;

  ——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

  ——引导边境贸易向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完善。

  (五)拓展人文交流合作。

  重点深化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扩大民间往来和交流。

  ——发展旅游业,开辟跨境跨区域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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