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动能这样培育
 实施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
 支持东北地区积极发展服务业,培育养老、旅游、文化等新消费增长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

4.创新载体和平台这样建设
 深入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沈阳浑南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双创平台建设。
 鼓励地方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专项。
 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5.基础设施短板这样补 
 加快东北地区高速铁路网建设和既有铁路扩能改造,对东北地区支线机场建设补助标准参照中西部地区执行。
 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
 对东北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重点城市“煤改气”和燃煤机组改造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开放合作如何扩大?
1.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 
 指导辽宁省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加快在东北地区推广中国(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
 加快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规划建设中俄、中蒙、中日、中韩产业投资贸易合作平台以及中以、中新合作园区。支持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支持东北地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进一步加强东北三省一区合作。

2.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 
 组织东北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2017年2月底前将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实施。
 组织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专题培训。


四、组织协调如何加强?
1.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完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省(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设立办公室。


2.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提高对东北地区民生托底和省内困难地区运转保障水平。
 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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