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


8月30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视频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宣读了中央编办关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根据批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正式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随后,民政部对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内设处室进行了调整,将社会组织管理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将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增强执法力量,撤销原执法监察办公室,新设置执法监察一处、二处、三处。



协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