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货物集装化、零散货物快运化运输。组织开展厢式半挂车、水陆滚装多式联运试点示范,积极推广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模式,有序发展铁路驮背运输、“卡车航班”空陆联运等组织模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深化铁路和货运价格改革。深入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创新铁路货运管理和经营组织模式,提高全程物流组织的协同性、运输服务的时效性和市场经营的自主性。逐步放开铁路货运竞争性领域价格,扩大企业自主定价范围,建立完善能够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改革多式联运领域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结合市场供求与竞争形势变化、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协商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一)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引导企业建立全程 “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基于碳核算的多式联运绩效评估机制,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结构性节能减排。(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二)丰富联运服务产品。鼓励运输企业按照资源共享、网络共建、风险共担原则,以资本、产品、信息为纽带开展联盟合作,加强冷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专业化多式联运,发展集装箱箱管、半挂车车管、标准托盘和运输包装循环共用,以及铁路长距离危险品专业化运输。引导和培育集装箱、半挂车以及托盘等多式联运设备租赁市场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铁路总公司、商务部等负责)
四、推动信息共享,加快装备技术进步
(十三)实现行业信息共享。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口岸公共平台等现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资源平台,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税收征缴、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开放枢纽站场、运力调配、班线计划等数据资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税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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