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科技发〔2025〕12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促进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坚持政府指导、市场驱动、场景牵引、试点先行,强化多元协同,破除体制机制和技术障碍,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支撑交通运输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交通运输领域新质生产力。到2030年,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技术体系更加成熟,行业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全面建成,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数据成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二、建立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
(一)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调查,摸清数据底数。依托政务数据目录,构建覆盖分层级、多运输方式的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升级完善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组织开展存量公共数据资源目录著录工作,建立健全目录采集、更新及发布机制,实现“一数一源”动态更新。
(二)加强公共数据资源采集与归集。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载装备数据采集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部省协同数据归集机制,实现行业重点数据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高效集中汇聚。以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为基础,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
(三)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开展数据质量多源校核,减少无效数据、错误数据。开展基础设施、运载工具、经营业户、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等主数据治理,推动行业主数据、资源库部省两级共建共用。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公共数据质量。
三、强化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四)持续深化政务数据共享。修订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和共享交换系统管理规程,强化数据共享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常态化政务数据共享通报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对接,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等,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开展面向场景应用的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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