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研发〔2026〕18号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邮政管理厅(局、委),各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以点带面,以促进行业高效能治理为目标,以推动信用与行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为重点,着力健全信用制度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快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主动管控、精准施策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相适应的行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信用在加强安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广泛应用,支撑交通运输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健全信用管理制度
(一)完善信用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各领域信用建设。深化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领域信用信息共享、评价互认、奖惩协同和修复联动。健全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从业企业完善合规经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信用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对会员企业开展自律管理。
(二)规范行业信用评价。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统一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规则,明确各业务领域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等级分类、结果应用等,将质量信誉考核、诚信考核、风险隐患排查等纳入行业信用评价。推广“定期+动态”信用评价,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行为记录、分值计算和结果公示。推动行业信用报告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及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商业往来等市场活动中广泛应用。
(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全国统一的分级分类规则和监管指南,健全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涵盖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载运工具等监管对象的信用数据库,综合分析运营状况、监管执法、风险隐患排查等因素,形成信用评价结果和分级监管建议。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企业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检查方式和抽查比例,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结合各领域工作需要,研究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将风险较高、隐患较大、影响恶劣的经营主体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明确重点监管事项,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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