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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地产租赁经营模式研究
物流地产租赁经营模式研究
来源:
中物协北京物流工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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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o2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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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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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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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合作标的的交割凭证而言,物流仓储设施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该在项目现场进行正式交接验收,在租赁物业符合交付要求的条件下,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业交付备忘录》,《租赁物业交付备忘录》是确认物业交付时间及租赁物业计租面积的唯一法律凭证。
物流仓储设施的租期与租金约定
物流仓储设施的租期与租金约定主要是指出租方和承租方对于合作标的租赁期、装修筹备期及免租期的租期约定,以及对于合作标的租金标准和租金支付方式的约定。
首先,就合作标的租期约定来看,一般而言,物流仓储设施的承租方希望尽可能拉长租赁物业的租赁期,缩短租赁物业的装修筹备期,争取到更长的租赁物业的免租期。简而言之,租赁期一般是从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免租期一般也是从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装修筹备期是指在物流仓储设施开业前的装修和招商阶段,一般起始于租赁物业的交付之日,结束于租赁物业的免租期内。
其次,就合作标的租金约定来看,一般而言,物流仓储设施的承租方在租赁物业的免租期结束后即开始向出租方缴纳租金。租金标准一般按照逐年递增方式来确定。租金一般可以按月支付或者按季度支付,每期应付租金数量应该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物流仓储设施的物业管理约定
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后,一般应该由承租方负责物业管理。因此,在物流仓储设施的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物业时,应该一并将所有土建安装及物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整理出清单(包括维修保养单位、联系人、维修保养费金额)移交给承租方。
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在维修保养期内可以直接与维修保养单位沟通处理维修保养事宜。如果维修保养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承租方可以直接组织维修保养,发生的费用应该由出租方从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费中划拨给承租方,也可以从承租方应该支付给出租方的租金中予以扣除。
物流仓储设施的房屋结构、消防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等各项属于出租方投入的物业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应该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方应该对上述设施及时保养、检修、年检,确保其正常使用。因承租方原因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和减少设备设施使用年限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应该由承租方负责。属于承租方自行投入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应该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承租方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及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物业的房屋结构、原有设备设施结构进行拆改。因承租方拆改行为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应该由承租方负责。同时,因承租方的拆改导致租赁物业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出现不可弥补的缺陷时,承租方应该向出租方赔偿相应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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