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加快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流通产业集聚区发展。推进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南宁—贵阳—昆明等流通产业集聚带建设。按照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区域衔接,提升流通节点城市产业服务、集散中转、集聚消费、应急保供等功能,构建畅通高效的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京津冀流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三地流通设施,促进共建共享,支持北京专业市场适度向河北、天津转移,加强三地市场监管协作,完善京津冀一体化流通网络。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推进长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商业功能区发展,建设若干区域性商贸中心和物流中心。支持长三角推进规则体系共建、创新模式共推、市场监管共治,流通设施互联、市场信息互通、信用体系互认,率先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带动长江经济带市场一体化。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动实施统一的市场规则,建设区域社会信用合作体系,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统一市场建设。

  2.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优化城市流通网络体系。加强城市商业规划,引导大型商业设施和社区商业网点优化布局。推动中心商圈提质升级,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合理布局社区购物、餐饮、休闲、养老、家政、保健等业态,提升社区商业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以中心商圈、商业街区为核心、以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多层次城市流通网络体系。

  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资源,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乡镇商品市场,发展中心村连锁直营店,构建超市进镇、连锁下乡、配送到村的农村市场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网络,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统筹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畅通工业品下乡渠道,丰富农民消费。完善农资流通网络,鼓励农资配送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对接,推进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开展农资配送直供服务。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畅通农产品进城渠道。建立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流通发展机制,缩小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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