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商务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省邮政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提升运输链条的组织效率

强化一体化服务发展,全面提升干线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部、省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推动区域甩挂、多点循环式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省际合作甩挂运输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甩挂比达到1︰2。加快推广“一单制”,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大力推广托盘(1.2 米×1米)、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鼓励企业建立区域性、全国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在快速消费品、农产品、药品等领域开展试点,支持开展托盘租赁、维修等延伸服务。

引导运输装备结构优化。鼓励货运车辆重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厢式车辆所占比重位居全国前列,达到50%以上,省、市重点物流企业厢式车比重达到60%以上,全省重型车、专用车比例提高到40%和20%。鼓励发展集装箱、冷藏、集装罐等专用运输车辆,加快开发适合城市配送的专用运输车辆。引导鼓励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推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发展。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探索完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赋予运输经营资质。健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龙头培育扶持计划和品牌战略,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重点在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冷链物流、快递物流、城市配送、农村物流等重点区域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和重大示范效应的省级物流龙头企业,每个设区市培育一批具有省内影响力和示范品牌效应的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现代物流、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培育一批跨国物流企业。

发展壮大物流集聚区。推动综合货运枢纽与制造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形成产、购、销、运、储一体化产业生态圈。在自贸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建设保税物流、跨境物流采购集聚区;在主要港区、空港,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物流、航运企业总部集聚区,打造一批战略性国际物流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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