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认真做好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督促客运经营者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交叉感染。倡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以及乘坐客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为旅客健康出行提供适当便利和服务,让旅客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五、切实强化路网和重点水域运行保障
(一)加强路网和重点水域运行监测。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部属有关单位要加强主要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客运枢纽及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行动态监测,密切跟踪琼州海峡、舟山水域、渤海湾、“小三通”、内地与港澳间水路旅客运输情况,对可能出现拥堵缓行的路段、收费站及通航建筑物,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坚决防范出现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提前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确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部省视频联网,做好公路沿线监控视频部省共享、链路传输,确保部级平台能够实时查看、随调随通。
(二)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长大桥隧、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公路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公路养护工程。加强高速公路救援和除雪除冰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冰冻雨雪灾害时快速处理,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通行,提升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区引导大客车、小客车、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分区停放,减少拥堵和排队,严防服务区车辆“倒灌”高速公路主线引发交通事故。
(三)加强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优化不停车收费(ETC)和混合收费(ETC/MTC)车道配置,强化ETC车道运行监测,确保收费车道全部打开并正常运行,及时处置异常情况,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完善高速公路部省站三级调度机制,推进一张网运行、智慧化管控、分层级调度、实时化引导、高效率抢通、安全化管理,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六、切实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部属有关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春运风险辨识和研判分析,建立本地区安全风险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道路水路客运枢纽场站、危险货物运输及港口作业、农村渡口渡船、城市轨道交通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深入开展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桥隧、轨道、车站等土建结构和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等关键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加强行车组织管理,充分考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列车运行的影响,合理确定运行速度和行车间隔;做好极寒天气下地面、高架线路露天设备维护保养,坚决防止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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