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一)引导公众文明有序出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和“e路畅通”等微信小程序,通过“车、船、路、港、站”等综合运输服务窗口,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船)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选择合规客车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加强春运人文关怀。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助企纾困力度,多措并举解决城市公交等企业欠薪欠保等问题,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奋战在春运一线的司乘人员、执法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对春节假期在岗职工开展走访慰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
(三)加强春运工作宣传。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部春运宣传工作方案部署,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广泛收集春运服务一线典型做法和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多渠道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
(四)畅通服务监督渠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渠道,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留言收集及处理,及时解答旅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八、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加强春运值班值守。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机制,严格执行7×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
(二)加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值班值守。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对接和工作协同,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继续做好7×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切实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重要情况及时报部。联系电话:010-65292831,传真:010-65290933。
(三)做好道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在2024年1月19日至3月8日每日9:00前在重点时段道路客运信息“春运期间客运信息”模块报送前一日道路客运运力、客运量等基本情况和应急情况。加强公路阻断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公路突发事件及时上报。2024年1月19日前将春节假期和春运期间公路网运行研判分析报告、值班表、值班电话等信息报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春节假期期间每日12:00前报送前一日免通数据。2月17日12:00前报送春节假期免通数据估算情况。2月18日、3月6日12:00前将春节假期、春运期间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总结报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系电话:010-65293705,传真:010-65292992,电子邮箱:lwglc@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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