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做好人员设施设备保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部属有关单位要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对照春运大客流特点,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路(轨)面结冰、团雾、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密切关注驾驶员、船员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船员上岗运营。对照冬季道路水路运输特点,全面开展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加强港口、航道及其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准备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道路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规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托运物品、滚装车辆等安检查危,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上船。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管理规定,对存在虚假接驳、接驳点不规范运行的,及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跟踪整改。重点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违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场站出租汽车秩序维护和整治,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行为。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动态监控,严防车辆脱离动态监控运行。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动态调整海巡船力量部署,强化环渤海、长三角、珠江口、琼州海峡等重点区域海事管理机构联防联控,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巡查检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四)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部属有关单位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客运场站、港口码头、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客车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农用车和货车载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等行为。加强道路客运跨省违规运营治理,严格查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营、动态监控不在线运营、包车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

(五)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部属有关单位要会同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旅客大量聚集等突发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部署安排。科学部署应急救援力量,保持救援人员、设施装备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研判,多渠道做好恶劣天气预警提醒,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冰冻雨雪等极端情况,及时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禁限行(航)规定,确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妥善做好突发状况下的旅客分流疏导,遇大客流需跨区域调配运力、增开运输专线的,要加强运输工具检查维护和驾驶员安全培训,最大限度保障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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