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智能航运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建设。加快智能船舶的航行行为和运行状态认知评估能力建设,提升智能船舶的交通安全风险辨识水平与防控能力。加强智能航运数据交互的信道安全与信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传输加密与抗干扰技术水平,提高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预警防控能力。
加快智能航运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加强涉海部门应急响应保障协同,提升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资源配置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保障措施
建立智能航运发展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部省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工作协同。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发挥国家科技项目和资金作用,支持智能航运、智能船舶发展;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鼓励智能航运、智能船舶技术应用,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承担智能航运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大力度组织做好智能航运、智能船舶相关标准化工作。交通运输部加强智能航运发展与新能源船舶建造、老旧设备更新、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政策联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发展智能航运,形成绿色智能航运发展政策合力;加强智能航运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智能航运领军人才选拔培养,促进传统船员适应智能船舶发展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