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促投资、补短板,加大优质公共设施供给。在收费公路建设运营领域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提高财政支出引导作用。增强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战略性的多式联运枢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内河航道的投资力度,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支持仓储设施改造升级,增加高标准仓储设施比重。将物流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公益性的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分拨中心,缓解城市配送压力和交通拥堵。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仓储类物流设施用地应进行硬性规定和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
七是贯标准、强自律,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清理现行各级标准,取消一批不适应行业发展的标准。整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控准入门槛,确保社会安全。制定物流模数标准,在生产、包装、运输、装载、储存等各个环节,以标准化装载单元为基点建立统一的模数标准体系。推行团体标准,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物流团体标准,确保标准“有用”和“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推广团体标准,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加强物流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关心关爱物流从业人员,增强行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八是不越位、不缺位,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大部制改革,统筹协调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商协调机制。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门间协调作用,理顺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健全监管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出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通过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打破政府部门间壁垒,切实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问题。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营造开放透明的政府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