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加强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方面的衔接,强化交通枢纽的物流功能,构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编制实施全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规划,根据区位条件、辐射范围、基本功能、需求规模等,科学划分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具备集装箱办理功能的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积极拓展航运中心、重要港口、公路港等枢纽的物流功能,支持重点地区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建设。
专栏2 全国性和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 | ||
类别 | 功能要求 | 枢纽名称 |
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
| 国家交通物流网络的核心节点,应有三种以上运输方式衔接,跨境、跨区域运输流转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集散规模大,综合服务能力强,对交通运输顺畅衔接和物流高效运行具有全局性作用。 | 北京—天津、呼和浩特、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苏州、南京、杭州、宁波—舟山、厦门、青岛、郑州、合肥、武汉、长沙、广州—佛山、深圳、南宁、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咸阳、兰州、乌鲁木齐等。 |
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
| 国家交通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应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衔接,区域运输流转功能突出,辐射范围较广,集散规模较大,综合服务能力较强,对区域交通运输顺畅衔接和物流高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 石家庄、太原、福州、南昌、海口、贵阳、拉萨、西宁、银川等。 |
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依托综合运输大通道,率先推进集装化货物多式联运。编制实施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和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划,做好骨干物流通道布局,到2020年初步形成集装箱运输骨干通道。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客货流密集地区,研究推进客货分流的铁路、公路通道建设。有序推进面向全球、连接内陆的国际联运通道建设,加强口岸后方通道能力建设,开辟一批跨境多式联运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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