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突出各方共同推动。鼓励广大协会、中外企业和地方参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鼓励发展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营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


四、关于“十三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发展的主要目标


《规划》描绘了到2020年流通标准化发展的蓝图,强调构建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流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提高重点领域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基本建立科学高效、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标准在内贸流通各领域经营管理和政府治理中的普及应用显著提升。


《规划》从标准体系、标准实施应用、标准工作基础等三方面提出了发展具体目标:加快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在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商贸物流、居民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制定2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类和通用类标准比例达到30%以上;


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完善流通标准化规章制度,中央与地方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更加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更加顺畅,主管部门与中介组织及标准化技术机构的联系更加紧密。


五、关于“十三五”时期流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


《规划》基于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和实施、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工作基础、国际合作等角度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1)加快建立健全流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流通标准体系框架。合理界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逐步优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构。大幅增加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数量。支持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2)着力抓好标准制修订工作。滚动编制行业标准制修订目录,分批发布年度立项计划,提高行业标准立项计划与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协调性。加强有关行业或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快制修订行业术语等基础类标准,研制服务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和资质等管理类标准,做好新业态、新模式标准的前瞻性研究和项目储备。


(3)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应用实施。加强标准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做好商贸物流、农产品冷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绿色流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组织开展标准解读,加强重点标准宣传。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流通标准文本。鼓励行业协会、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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